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5)3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矿产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业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矿产开发秩序是否规范有序,事关全市稳定和发展大局。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共泸州市委办公室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彻底整治和规范矿业秩序全面推进市场化配置矿产资源工作实施方案》(泸委办发(2005)6号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了整治规范矿业秩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面好转,各项整顿工作正顺利推进。但是,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地方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力度不大、工作进展不平衡等,矿产资源开发领域中的一些违法行为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地方存在着矿山布局不合理、经营粗放、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等问题。对此,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准确把握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省政府《通知》精神上来,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按照更高要求,在更广的领域全面深入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落实。 二、工作目标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工作目标是,到2007年底,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的各项任务,使无证勘查、无证开采、乱采滥挖、浪费破坏矿产资源和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制;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清理,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矿山安全事故及破坏生态环境现象明显减少,矿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矿山布局不合理的状况明显改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显著提高;市场配置矿产资源的机制全面建立,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矿权有偿使用的有关规定得到全面贯彻执行;矿业秩序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基层监管工作全面落实到位,矿业投资环境得到改善,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明显加强,基本建立起依法、规范、科学、有序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三、全面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