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意见的通知 市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残联反映。 2005年11月25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制定并采取了一系列扶助政策和措施,解决残疾人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的问题,使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和生活保障、权益维护等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残疾人的生活水平,特别是贫困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与我市整体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相比,仍处于滞后状态,与构建和谐深圳的目标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做好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不断满足他们物质和文化生活的基本需要,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