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西省人事厅关于举办全省地税系统2005年新进人员初任培训班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地税发[2005]139号
【发布日期】
2005-11-25
【实施日期】
2005-11-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西省人事厅关于举办全省地税系统2005年新进人员初任培训班的通知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公务员初任培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及2005年全省地税系统人事教育工作安排,省地税局、省人事厅拟于2005年l2月起举办全省地税系统新进人员初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