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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保监局关于加强短期人身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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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甬保监发〔2005〕66号
【发布日期】 2005-11-25
【实施日期】 2005-11-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保监局关于加强短期人身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


各市级保险机构、市保险行业协会:
  2005年8月以来,我局在整顿与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中重点开展了短期人身保险业务专项检查工作。经检查发现,各公司短期人身保险业务经营中存在许多不规范行为。为防范化解风险,保护广大投保人的利益,推动短期人身保险业务健康发展,现就加强短期人身保险业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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