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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讷河市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讷政办发[2005]123号
【发布日期】 2005-11-26
【实施日期】 2005-11-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讷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讷河市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讷政办发[2005]1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讷河市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讷河市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方案


 为确保我市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扎实、稳妥地推进,按照全国和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200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展情况,制定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切实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新路子,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建立相应的医疗服务体系、政策措施,确保广大农民群众能够病有所医。
  二、工作目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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