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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为2003―2004年度“黄石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决定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1-26
【实施日期】 2005-11-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为2003―2004年度“黄石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决定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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