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采暖期大气污染防治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发文字号】 乌政办[2005]191
【发布日期】 2005-11-26
【实施日期】 2005-11-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采暖期大气污染防治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近年来,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有了明显改善。目前,我市已进入重度煤烟污染期,各区(县)(含两个国家级开发区,下同)和市属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环保工作,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努力为全市各族人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确保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