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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南京市教育发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素质教育创新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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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05〕221号
【发布日期】 2005-11-26
【实施日期】 2005-11-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南京市教育发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素质教育创新奖的决定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十五”以来,全市上下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大力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广大教育工作者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为我市的教育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社会各界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传统,积极支持教育事业,为全市的教育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市政府决定,授予南京市教育发展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等43个单位“南京市教育发展先进集体”称号,授予丁强等39位同志“南京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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