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实施意见 莆政综[2005]1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促进我市小企业加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强协调,营造良好的小企业融资环境 市小企业金融服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及时协调解决小企业融资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切实为小企业办好事、办实事。市经贸委要积极引导企业组建行业协会、小企业担保机构,并牵头组织行业协会、小企业担保机构、工业园区等适时向银行业同业协会推介优质客户,促进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与协作。莆田银监分局负责督促、引导各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并积极做好与行业协会、小企业担保机构、工业园区等推介项目的对接工作。市府办负责协调市建设、规划、国土、工商、房管等部门解决小企业融资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