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鞍山市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鞍山市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年)
为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和《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鞍政发(2004)4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国务院《纲要》精神,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依法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进一步推进政府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鞍山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基本目标:经过5年不懈努力,使我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初步形成,政府信息更加公开;政府立法工作进一步加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形成,行政执法状况明显改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逐步健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治政府的各项目标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 1.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贯彻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机构改革,科学划分和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科学、合理地设置政府机构、人员编制,实现政府职能、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能由部门承担的职能原则上不设置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确实需要设置的,按法定程序报批,任务完成后应及时撤销。要加强行政协调和沟通,建立和完善不同行政职能协调配合、相互制约的机制。探索政府内部管理的法定化,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办公设施、交通工具、福利待遇应当逐步统一标准。继续推进政府机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财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创新行政方式和运行机制,完善市与县(市)区分级管理体制和职责权限划分,推进县(市)区机构改革,下放管理权限,下移管理重心,把能够就近管理和属地管理的政府事务下放县(市)区管理,合理划分市、县、乡三级的管理权限。 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管等手段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将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与出资人职能相分离,主要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活动,集中精力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快推进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出台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在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中,强化政府的监控职能。3年内完成事业单位改革,对行政委托类事业单位实行政事分开,重新界定职能,核定人员编制,规范经费管理。对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剥离经营实体和后勤服务机构,强化公益服务职能。深度推进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使其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要大力培育和完善各类社会中介组织、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不断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协调的能力。2006年底前,制定和完善促进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发展的监管办法。 2.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严格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