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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滁城燃煤锅炉烟尘污染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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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滁政[2005]74号
【发布日期】 2005-11-28
【实施日期】 2005-11-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滁城燃煤锅炉烟尘污染的通告

为改善滁城大气环境质量,促进能源结构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滁城规划区范围内所有燃煤锅炉烟尘污染进行全面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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