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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邕江防洪古堤、古城墙”和“邕宁电报局旧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发[2005]130号
【发布日期】 2005-11-28
【实施日期】 2005-11-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邕江防洪古堤、古城墙”和“邕宁电报局旧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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