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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农业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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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发[2005]352号
【发布日期】 2005-11-28
【实施日期】 2005-11-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无锡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农业普查的通知

锡政发[2005]352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和《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农业普查的通知》(苏政发(2005)81号)的要求,现将我市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农业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解决好“三农”工作是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搞好我市的第二次农业普查,有利于进一步摸清全市农业资源状况,制定科学的农业发展政策;有利于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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