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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民办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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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05〕304号
【发布日期】 2005-11-28
【实施日期】 2005-11-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民办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针对近日我市先后发生的两起因学校办学管理不规范和无证办学引发影响社会安定的事件,为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管理,促进我市民办教育事业的规范发展,市教育局拟定了《关于加强民办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关于加强民办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

 

  今年11月19至20日,我市先后发生了两起因为学校办学管理不规范和无证办学引发影响社会安定的严重事件。这两起严重事件给我市民办教育事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引起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其深刻教训应引起各区的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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