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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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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威政办发〔2005〕78号
【发布日期】 2005-11-28
【实施日期】 2005-11-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人禽流感防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作如下通知:
  一、认真做好疫情监测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山东省人禽流感疫情监测实施方案》和《威海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的建设和管理,发挥好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在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前哨”作用。全市202个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要把禽流感疫情作为重点监测内容,发现疫情及时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同时要随时报告疫情动态。2.各有关单位在监测人畜共患疾病工作中,要把禽流感监测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在监测报告人畜共患病的同时,报告禽流感疫情情况。3.各流感监测点要认真履行职责,对重症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及时采集标本、报告情况。4.立即启动在文登市设立的高暴露人群临时监测点监测工作。5.各级医疗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发现可疑病例及时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并认真做好会诊、治疗等工作。6.进一步加强疫情网络直报的建设管理,规范各网络直报单位特别是乡镇卫生院的疫情网络直报工作,保证疫情报告及时、准确。7.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与当地农业、畜牧、检疫部门联系,了解情况,通报信息,切实掌握疫情动态,做好疫情的预警预报。8.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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