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5〕18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驻陇各单位: 为了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这一特殊困难群体的高度重视和关怀,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就业状况,积极有效地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1997年省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甘肃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结合本省实际,以第23号令发布了《甘肃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以下简称《就业办法》)。2004年,省政府第14号令又对1997年的23号令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这是残疾人劳动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党和政府为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而采取的一项战略性措施。 《就业办法》实施八年来,由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