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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市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协调小组更名为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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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05〕129号
【发布日期】 2005-11-29
【实施日期】 2005-11-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市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协调小组更名为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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