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金堂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县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金堂府发〔2005〕104号
【发布日期】 2005-11-29
【实施日期】 2005-11-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金堂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县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推动地名标准化建设,根据《成都市地名管理规定》和《成都市门(楼)牌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设置标准地名标志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2005年底完成县城五条主要街道和淮口、五凤镇的门(楼)牌设置工作。
  (二)2006年全面完成县城和各乡镇场镇的街、路、巷及门(楼)牌设置工作。
  (三)所有地名标志的制作、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地方有关规定。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