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县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推动地名标准化建设,根据《成都市地名管理规定》和《成都市门(楼)牌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设置标准地名标志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2005年底完成县城五条主要街道和淮口、五凤镇的门(楼)牌设置工作。 (二)2006年全面完成县城和各乡镇场镇的街、路、巷及门(楼)牌设置工作。 (三)所有地名标志的制作、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地方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