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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2004―2005年度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1-29
【实施日期】 2005-11-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2004―2005年度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通知


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决定开展“2004—2005年度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编制和岗位均属本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在本市高校任教4年(含4年)以上的教师。
  (二)在编在岗教师40名(含40名)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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