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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九部委局《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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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深府办〔2005〕173号
【发布日期】 2005-11-29
【实施日期】 2005-11-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九部委局《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市银行卡产业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九部委局〈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5年12月23日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九部委局《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九部委局联合下发《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发(2005)103号,以下简称《意见》),决定大力推进我国银行卡产业的发展,标志着我国银行卡产业将步入一个良性快速发展阶段。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九部委《意见》精神,促进深圳市银行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意见》的精神,结合深圳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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