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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秦皇岛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秦政办[2005]186号
【发布日期】 2005-11-29
【实施日期】 2005-11-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秦皇岛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秦政办[2005]1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
  《秦皇岛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实施细则》(秦政[2003]31号)(以下简称《细则》)自实施以来,各单位能够认真执行公文处理工作有关规定,全市公文处理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公文处理工作总体水平较好,但也发现有些单位在公文处理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报送的公文不规范。出现多头主送、直接呈送领导个人、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越级上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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