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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苏州市教育局层转《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  江苏省苏州市教育局  江苏省苏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 苏州国税发[2005]225号
【发布日期】 2005-11-30
【实施日期】 2005-11-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苏州市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苏州市教育局层转《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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