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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国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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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兴府发[2005]103号
【发布日期】 2005-11-30
【实施日期】 2005-11-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兴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国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国营林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各单位:
  《兴国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00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兴国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

 
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国办发[2004]24号)、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发[2004]48号),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充分认识《纲要》的重要意义,把贯彻落实《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具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具体措施,从政府职能转变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制度建设、法律实施、科学民主决策和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矛盾解决机制、行政监督、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等7个方面,对今后10年推进依法行政作出了全面部署。《纲要》是今后10年我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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