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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引进内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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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浙政发[2005]61号
【发布日期】 2005-11-30
【实施日期】 2005-11-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引进内资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对内对外开放水平,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现就加强引进内资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深化对引进内资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十五”以来,我省国民经济尤其是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经济规模持续扩大,增长质量显著提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紧紧抓住并充分运用重要战略机遇期和良好发展条件,进一步提高我省对内开放水平,加强引进内资工作,利用国内优质资本、先进技术、优秀人才和现代管理等资源,汲取国内其他地区在技术创新、品牌创新、管理创新和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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