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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抗低温冻害工作的紧急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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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莆政办明电〔2005〕72号
【发布日期】
2005-11-30
【实施日期】
2005-11-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抗低温冻害工作的紧急通知
莆政办明电〔2005〕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气象局预报,受北方强冷空气南下影响,从12月3-4日起,我市日平均气温将有明显下降,过程降温幅度7-9度,局部超过10度。过程极端最低气温将出现在12月4-6日,沿海可达5-7度,平原3-5度,山区2度-零下1度。平原的局部和山区的大部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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