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安全生产警示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规范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警示工作,我局制定了《上海市安全生产警示实施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遵照执行。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00五年十一月七日 上海市安全生产警示实施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障本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