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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市低收人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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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穗府办[2005]49号
【发布日期】 2005-11-08
【实施日期】 2005-12-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市低收人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的通知
(穗府办[2005]49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减轻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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