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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重大卫生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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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  
【发文字号】 皖卫监[2005]98号
【发布日期】 2005-11-04
【实施日期】 2005-12-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重大卫生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的通知
皖卫监[2005]98号
 
 
各市、县卫生局:
  现将《安徽省重大卫生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卫生厅
二00五年十一月四日

安徽省重大卫生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
 
  第一条 为了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全省卫生行政机关及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行政执法工作,确保规范、准确、有效、及时地实施行政处罚,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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