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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监审工作纪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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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苏价本[2005]330号
【发布日期】 2005-11-02
【实施日期】 2005-12-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监审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市、县(区)物价局:
  为进一步规范成本监审行为,建立健全成本监审约束和监督机制,确保成本监审工作廉正高效地进行,更好地履行成本监审工作职责,现将《江苏省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监审纪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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