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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农业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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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05〕223号
【发布日期】 2005-12-01
【实施日期】 2005-12-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京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农业普查的通知
宁政发〔2005〕22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和《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农业普查的通知》(苏政发(2005)8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于2006年底开展第二次全市农业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农业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农业普查作为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主要是为了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为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搞好我市的第二次农业普查,有利于进一步摸清全市农业资源状况,制定科学的农业发展政策;有利于推动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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