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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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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寿政发[2005]75号
【发布日期】 2005-12-01
【实施日期】 2005-12-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寿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
寿政发[2005]7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中型企业: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和鲁政发[2005]144号、潍政发[2005]6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要意义
  近几年,我市高度重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了多次较大规模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使一度混乱的开发秩序明显好转。但是,由于受利益驱动和矿产品价格上涨等原因,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完全解决,无证开采、超层越界、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采矿布局不合理、经营粗放、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安全事故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导致了资源的破坏和浪费,加剧了供需矛盾。对此,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省和潍坊市政府文件精神上来,把这次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理清思路,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坚持全面清理和重点整治相结合,治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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