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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统计局关于改进地区GDP核算工作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05〕318号
【发布日期】 2005-12-01
【实施日期】 2005-12-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统计局关于改进地区GDP核算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5〕31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统计局《关于改进地区GDP核算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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