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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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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石家庄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石环保[2005]431号
【发布日期】 2005-12-01
【实施日期】 2005-12-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市局各部门、各单位:
  近期,国内一些地方相继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并引发了环境污染事件,特别是受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影响,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给当地社会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针对此类事件,国家环保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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