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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土地整理专项资金管理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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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05]158号
【发布日期】 2005-12-01
【实施日期】 2005-12-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土地整理专项资金管理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5]15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财政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土地整理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十二月一日

关于加强土地整理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
 

  为加大对土地开发整理的投入,促进农村土地整理,加速农村“三个集中”进程,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土地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关于建立土地整理专项资金的有关要求,现就加强土地整理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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