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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林业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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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闽价[2005]服531号
【发布日期】 2005-11-22
【实施日期】 2005-12-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林业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闽价[2005]服531号
 
 
 
省林业厅:
  你厅《关于请求继续执行林业中介服务机构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函》(闽林[2005]计财函22号)收悉。关于林业中介服务收费标准问题,根据2年来执行的情况,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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