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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局长(主任)接访群众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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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穗府办[2005]56号
【发布日期】 2005-11-24
【实施日期】 2005-12-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局长(主任)接访群众工作方案的通知
(穗府办[2005]56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工作部门局长(主任)接访群众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十一二月二十四日
 

市政府工作部门局长(主任)接访群众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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