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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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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岳政发[2005]29号
【发布日期】 2005-12-01
【实施日期】 2005-12-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关于《岳阳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一日
 
岳阳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长沙市中心支行〈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02)23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市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湘财库(2005)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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