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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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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2005〕文335号
【发布日期】
2005-12-01
【实施日期】
2005-12-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宁政〔2005〕文3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市房地产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它对我市经济的增长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我市房地产业发展起步晚,是个新兴的产业,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发展水平还不高,特别是今年1-10月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商品房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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