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太原市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太原市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制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一日 太原市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制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的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就我市实施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为目标,以实行合同管理、科学考核、搞活分配、妥善安置未聘人员为重点,全面推行中小学教职员工全员聘用制,建设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高素质的教职工队伍,促进我市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