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汀县2005年度第六批次城市建设(工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5]561号
【发布日期】 2005-12-01
【实施日期】 2005-12-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长汀县人民政府: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长汀县2005年度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请示》(汀政综(2005)35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为实施长汀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32.0434公顷(其中耕地28.283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