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汀县2005年度第六批次城市建设(工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5]561号
【发布日期】 2005-12-01
【实施日期】 2005-12-01
长汀县人民政府: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长汀县2005年度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请示》(汀政综(2005)35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为实施长汀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32.0434公顷(其中耕地28.283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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