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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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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鄂政办发〔2005〕120号
【发布日期】 2005-12-02
【实施日期】 2005-12-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和遏制各类剧毒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今年以来,全国相继发生江苏淮安“3.29”液氯槽车泄漏等多起涉及剧毒化学品的事故,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我省也发生了多起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并出现剧毒化学品丢失案件,社会影响较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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