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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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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发[2005]44号
【发布日期】 2005-12-02
【实施日期】 2005-12-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的通知
 

  我省自1998年在全国率先启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广泛赞同。随着工程建设的深入实施,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为全面推进天保工程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建设生态四川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中的作用,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天保工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一、增强使命意识,谋划新的发展
  实施天保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为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于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实现自然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程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进一步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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