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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人造板许可证补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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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善政办发〔2005〕140号
【发布日期】 2005-12-02
【实施日期】 2005-12-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我县木业行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相当规模的产业基础,在产品质量方面先后经历了两次比较有影响的质量提升活动,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合格率稳步提升。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底明文规定了人造板产品继续实施许可证制度,县质监局及时推动人造板生产许可证的申证工作,采取举办培训班、发放文件、到企业实地宣传、发放告知书等措施,然而企业对持证工作思想上仍不够重视,积极性低落,使我县木业企业持证率仅占全国总量的0.59%。为切实解决我县人造板产品生产许可证面临的突出问题,促进木业行业的健康发展,。经县政府同意,现提出加快推进人造板许可证补证工作有关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具体通知如下: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人造板许可证补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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