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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规划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秦政办[2005]188号
【发布日期】 2005-12-02
【实施日期】 2005-12-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规划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
秦政办[2005]1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秦皇岛市规划公示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秦皇岛市规划公示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公众在城市规划管理中的监督作用,维护人民群众对城市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规划水平,加强规划管理,依据《城市规划法》、《行政许可法》等,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本试行办法适用于秦皇岛市城市规划区(含南戴河、黄金海岸旅游度假区), 各县规划公示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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