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科技资源整合、共享和有效利用,支撑区域自主创新科技进步,根据《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率先发展、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构筑和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手段,依托省城现有科技创新机构和科技资源基础,以科技资源开发、整合为主线,促进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为目的,建立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建设公益性、基础性、服务性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为全面提升太原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根据太原地区科技资源分布实际,针对全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做好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统筹规划和总体设计。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区别轻重缓急和具体条件分阶段组织实施。 (二)整合资源,突出共享。采取灵活多样的整合方式和共享模式,依靠机制创新,探索平台建设公益性和市场化结合点,建立体现各方利益的共建、共享、服务、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打破资源分散、闲置浪费、部门和单位垄断的资源管理状况和体制障碍,实现科技基础条件资源的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