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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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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冀地税发[2005]85号
【发布日期】 2005-12-02
【实施日期】 2005-12-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冀地税发[2005]85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 [2005] 120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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