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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环境监管严格防治环境污染事故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02
【实施日期】 2005-12-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环境监管严格防治环境污染事故的通知


各市环保局:
  今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大量苯类污染物进入松花江水体,引发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这一事件给沿岸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等带来严重影响。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结合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工作,严格防治环境污染事故,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环境安全的状况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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