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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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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瑞府字[2005]59号
【发布日期】 2005-12-02
【实施日期】 2005-12-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瑞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湓城、桂林街道办事处,青山、大德山林场,赛湖农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 为规范我市基建投资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特通知如下:
  1、基本建设单位应于每年第四季度前提出下年度基建投资项目计划建议,发改委会同财政部门进行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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