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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花卉苗木产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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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赣市府发[2005]104号
【发布日期】 2005-12-04
【实施日期】 2005-12-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花卉苗木产业的意见
赣市府发[2005]1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05]1号、赣发[2005]1号文件精神,加快实施“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发展战略及《赣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纲要》,培育壮大花卉苗木产业,大力促进我市花卉苗木产业跨越式发展,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发展思路和目标
  1、充分认识大力发展花卉苗木产业的重要性。花卉苗木是一项前景广阔的新兴产业,是我市着力加强的四大农业主导产业之一。随着新一轮花卉苗木产业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和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水平的提高,花卉苗木产业的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和广阔空间,我市是发展花卉苗木的优势产区,已进入重要战略机遇期。促进花卉苗木产业跨越式发展,对于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必须增强产业扩张与转型升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将花卉苗木纳入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大力促进其跨越式发展。
  2、发展花卉苗木产业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质量、效益为核心,以科技进步为保障,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突出优势产业区和产业园区(基地)建设重点,按照“品种特色化,布局区域化,产业规模化,生产标准化,服务社会化”的发展思路,迅速扩张产业规模,全面提高花卉苗木产业生产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强力推进花卉苗木产业的大发展。
  3、花卉苗木产业的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市花卉苗木面积突破15万亩,力争达到20万亩,实现总产值30亿元以上,占种植业总产值的比重超过20%,其中2005年发展面积达到4万亩,从2006年开始每年新增2~3万亩以上。通过5年建设,确立花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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