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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昌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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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四川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04
【实施日期】
2005-12-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瑞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昌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湓城、桂林街道办事处,青山、大德山林场,赛湖农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现将《瑞昌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十二月四日
瑞昌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管理的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财政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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